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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深圳原下调电价方案遭发改委否决”

时间:2015/4/20 11:29: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添加人:admin

  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了深圳市销售电价调整方案:自2015年2月1日实际用电起,深圳商业用电价格平均下降8.43分/千瓦时,全面实现与工业用电同价;工业用电及居民用电价格维持不变。

  14日,一家深圳媒体以“有消息透露”的方式发布信息称:“深圳此前提交的改革方案中曾提出下调居民用电价格,但被省和国家发改委否决”。

  对于这一报道,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回应称:去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批复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时已明确,深圳市销售电价由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商深圳市制定调整,不需要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相关负责人也对中新网记者指出,官方力推的输配电价格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打破购售电价格差这一电网既有的收入模式。深圳试点过程中,电网的收入由官方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确定下来,这意味着未来电力的“过路费”将被从黑箱中拉出,直接写上纸面。

  该负责人同时还指出,为了使输配电价改革成果更快落地,试点地区已被授予更多的电价制定自主权。

  2014年9月1日起,广东省煤电上网电价下调,深圳因此获得4.63亿元销售电价降价空间。

  2014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15-2017年输配电价的批复》明确,2015年-2017年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输配电价分别为0.1435元/千瓦时、0.1433元/千瓦时和0.1428元/千瓦时。其中,2015年的输配电价比2014年深圳供电局实际执行的输配电价(0.1558元/千瓦时)核减了1.23分/千瓦时,按当年售电量735.42亿千瓦时计算,约产生9.05亿元销售电价的降价空间。

  对于这两大块的降价空间,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要求,输配电价试点改革产生的降价空间要用于调降深圳销售电价,使改革成果惠及电力用户。

  深圳市发改委表示,深圳针对商业电价过高的实际,为促进第三产业发展,促进深圳市产业结构升级,此次充分利用上述降价空间,将高需求、大量、普通商业电价统一降至现行价目表中对应电压及用电效率等级的工业电价,全面实现工商业用电同价。

  根据深圳2013年实际用电结构,调整后,深圳商业电价平均约降低8.43分/千瓦时。其中:高需求商业平均电度电价下降7.97分/千瓦时,大量、普通商业平均电度电价分别下降6.88分/千瓦时、12.37分/千瓦时。按2013年实际用电结构和2014年电量测算,商业用电年降价约12.99亿元,充分体现了深圳对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高需求用户的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符合深圳质量、转型升级的战略目标,也体现了扶持小微型企业创业的宗旨。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正式实施,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了深圳市销售电价调整方案,自2015年2月1日起实施。在此轮输配电改革中,深圳商业用电价格下降0.083元,降幅远高于广东省内其他地区,基本与工业用电价格持平。另外,工业用电及居民用电价格维持不变。

  深圳是国家电力改革试点城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要求,深圳制定了销售电价调整方案,并获省发改委批复同意。根据《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在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建成后,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鼓励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把输配电价与发电、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参与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通过用户或者市场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自愿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电网企业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

  以往,买电方根据不同用电性质被规定了层次化的售电价;电厂供应方则考虑不同类型机组制定不同的上网电价;而电网的收入则是通过“售电价减去上网电价”而获得,透明度不高。此次输配电价改革改变了电网企业以往依靠购售电差价弥补成本、获取利润的方式,是我国第一次以电网总资产为基础,在成本监审基础上,按准许成本和合理收益原则核定的输配电价。

  经审核,2015-2017年深圳市电网输配电价水平,分别为每千瓦时0.1435元、0.1433元和0.1428元,2015年水平比2014年深圳电网实际购电、售电价差每千瓦时0.1558元下降1.23分,按照深圳市2014年的售电量计算,降价金额9亿元。与此同时,深圳购电成本降价金额为4亿元左右,两者相加,深圳在此轮电改中拥有了13亿元的降价空间。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透露,这一改革成果将通过降低深圳市销售电价的方式惠及广大电力用户,因为有了这13亿元的降价空间,深圳电价下降幅度才能超过省内其他地区。

  在销售电价调整中,商业用电降幅最大。针对当前深圳市商业电价过高的实际情况,主要利用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的降价空间9亿元,加上深圳市购电成本下降的空间,在工业电价维持不变的情况下,大幅降低深圳市各类商业电价,将其降低至现行工业电价水平,商业电价平均降价幅度为每千瓦时8.43分,年降价金额为12.99亿元。通过降价,大幅度减轻了深圳市商业、服务业等企业的电费负担,体现了对商贸流通等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鼓励和支持,符合深圳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战略目标,也体现了扶持小微型企业创业的宗旨。

  值得关注的是,居民用电价格在此轮改革中维持不变。有消息透露,深圳此前提交的改革方案中曾提出下调居民用电价格,但被省和国家发改委否决。记者采访得悉,电价改革的一大目标是让电价回归到成本,目前深圳居民用电平均发电成本为价格为0.87元,因为享受各种交叉补贴,实际执行的居民用电价格为0.68元/千瓦时,低于成本价,因此,本轮电价改革中居民用电价格维持不变。有消息称,未来居民用电价格或将逐步走高,但相关人士未对此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