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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补发通知助力大用户直购电向纵深开展

时间:2015/8/28 9:47:00   来源: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添加人:admin

  渝经信电力〔2015〕11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2015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补充事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有关发电企业、电力用户:

  按照《重庆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方案》、《重庆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规则》),我市8月启动了直接交易试点。但具体实施过程中,参与直接交易各方对政策和程序还处于熟悉和摸索过程,实施时段非全年,用户也是分批、逐步完成准入和注册。为有序推进下一步直接交易工作,考虑到上述特殊情况,现将有关补充事宜通知如下:

  一、直接交易实施时段。今年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实施直接交易的时段为10-12月(在此前已达成了直接交易协议的企业除外)。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9月15日前,由发电企业会同用电企业或经用电企业委托由发电企业将直接交易意向性协议报市电力公司交易中心,市电力公司交易中心等部门按《方案》、《规则》规定流程办理。对2016年直接交易意向性协议及三方合同原则上按全年度协商确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直接交易计划下达。今年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量暂不考虑容量剔除,直接交易电量作为“增量电量”优先纳入发购电计划,并单列安排。市电力公司交易中心下达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量计划,应注明为上网电量。

  三、直接交易电价。电力用户实施直接交易时段内不再执行丰枯峰谷电价,其余时间按国家批复的丰枯峰谷电价政策执行。

  四、其他事项。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市电力公司及所属部门、基层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则》及本通知要求,向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做好宣传工作,并遵照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与市经济信息委反映。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