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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风电建设状况及政策解读

时间:2014/8/16 9:30:00   来源:OFweek   添加人:admin

  一、安徽省风能资源情况

  根据《安徽省风能资源总体评价报告》,安徽省各地风功率密度的分布区间主要集中在25~50W/m2之间,风功率密度大于50W/m2的面积为1541km2,风能资源总储量为3558万kW.

  安徽省风能储量随着高度的升高而增大。32.2m高度风能储量是地面的2倍还多,50m高度风能资源储总量超过1亿kW,其中年平均风功率密度大于150W/m2的区域面积大于3000km2,相应技术可开发量为543万kW.

  安徽省风能资源主要分布在3个区域:1、沿江西部:安庆市的望江、宿松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为80~90W/m2,年有效小时数超过3600h,该区域年平均风速为2.8~3.0m/s.2、滁州地区东部:该地区的来安、天长一带,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为60~80W/m2,年有效小时数超过4200h.如来安地区年有效小时数4249h,年平均风速达到2.7~3.0m/s.3、安徽省中部地区:该地区的淮南、寿县、凤台一带,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为50~70W/m2,年有效小时数超过4000h,该区域年平均风速达到2.9~3.1m/s.

  二、安徽省风电建设情况

  根据能源局公布的信息,截止2013年底,安徽省风电并网容量为49万kW.

  根据安徽省发改委公布的信息,并网的风电场共有10个,分布在滁州来安、明光、定远、天长,安庆的宿松和宿州的萧县。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统计信息,截止到2013年底,累计核准风电项目容量146万kW,在建风电场项目总容量96万kW;2013年风电年利用小时数1948h,略低于全国的2074h,是华东地区(平均利用小时数2264h)利用小时数最低的一个省份。

  三、安徽省风电建设特点

  安徽省的风电建设起始于2010年,经过3年多的建设,总装机量和年新增装机量增加幅度较平稳,年增量低,整体发展程度在全国排名靠后。主要原因有2个:一是安徽省风能资源条件复杂,且属于低风速地区,从风电场收益方面考虑,各投资商进入该地区较晚,且开发较慎重。二是安徽地处华东地区,林地覆盖率高,风电开发征地的难度大。

  四、安徽风电建设管理解读

  根据安徽风电的建设和运营情况,安徽能源局在5月9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风电开发建设管理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14〕117号),进一步规范安徽风电项目的前期、核准、建设和运营。

  1、前期工作

  由于安徽属于低风速地区,风能资源不丰富,为提高对风资源评估的准确性,保障项目的质量,安徽能源局要求风资源评估应在测风满一年后开展,区域内的70米高度年平均风速必须高于5.5m/s.并且对于机位海拔高程落差较大的情况,需要相应增加测风塔的数量。

  预可研论证中风电场等效利用小时数低于1700h的风电场不予批准。且首次开发的风电区域,首期规模控制在5万kW以内。

  根据不完全统计,安徽省已建成和在建风电场主要分布在滁州、安庆、宿州、合肥、六安、宣城几个地区,其他地区还未开发。

  2、核准要求

  截止到2013年底,安徽省风电累计核准容量146万kW,4批风电拟核准及增补计划共安排项目240.94万kW,因此还有近114万kW的风电项目未核准(国电龙源来安风电场前4期项目共计19.8万kW因建设时间较早,在拟核准计划下发之前已经开工,计算时该部分扣除),项目基本集中在第三批和第四批拟核准项目中。

  对截止到2013年的安徽省已建成和部分在建项目进行分析,可以看出业主基本上集中在几个大型企业中,特别是国电龙源,占据了大半壁江山,中国风电集团有限公司、远见风能、安徽高传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天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和国电下属其他公司也均有项目在建,但占比不大。

  而未核准的项目业主相对分散的多,中广核、中电投、华能、华电、凯迪等企业均列入了名单,各个公司的容量也相对平均,基本上每批次安排了1-2个项目。考虑到这种情况,新下发的通知中要求原则上每年可申报1个5万kW左右风电项目,并满足符合规划、选址完成、列入拟核准计划和已完成吊装容量达到已核准容量的50%以上4个要求。督促企业尽快完成项目核准并开工建设。

  3、核准流程

  以往风电可研由当地发改委邀请咨询单位进行评审,此次通知对该环节进行了修改,企业在支持性文件后,自行组织具备新能源专业甲级工程咨询资质单位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将审查意见一并报送项目核准机关。评审流程安排较之前更加灵活,企业自主性更强。

  4、运营管理

  由于安徽属于低风速地区,2013年年利用小时数在华东地区最低,因此通知对于管理良好、效益显着的风电场给予奖励,评判标准是年平均利用小时数超过2000h的风电项目,其区域内的后续项目可按10万kW开展前期工作。核准满足要求的,可以增报一个5万kW项目。

  而对于建设拖后、项目年利用小时数较低的地区,也有相应的制约:

  1)有2个及以上核准风电项目尚未进行风机吊装的企业,暂停申报下一年度风电核准计划。

  2)已获批2个及以上前期工作的项目,且项目均不具备申报国家核准计划条件的企业,暂停新批该企业前期工作项目。

  3)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完成项目核准工作,浪费国家核准计划的企业,暂停上报风电核准计划;核准后两年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原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暂停其在皖后续项目开发。

  4)项目年利用小时数较少的区域,暂缓后续开发。

  从这4点来看,安徽省能源局希望通过这一措施推动风电投资商开展工作,并保障风电开发有效、有序,避免在资源不足的地区重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