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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2013年度电能累计交易1235亿千瓦时

时间:2014-8-14 9:30:00   来源:   添加人:admin

  近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2013年度电力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发布。《报告》显示,我国南方区域东西部能源资源分布和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决定了该区域省间电能交易活跃。

  南方区域初步建立了以政府框架协议为基础的长期合约交易为主、短期临时交易为辅的跨省(区)电能交易机制,在西电东送年度合约交易外,开展了省间余缺调剂和富余水电交易,有力保障了五省区电力供应,实现了能源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了节能减排。

  同时,广东省实施了大用户直购电交易;广东东莞市根据原国家电监会批复要求,进行电力超市建设,择机启动高峰电力交易。

  长期交易完成率存偏差,短期交易待规范

  《报告》披露,南方区域跨省(区)电能交易以年度合约交易为主。2013年,南方区域跨省区年度合约交易合计交割电量1235亿千瓦时。其中,广东电网公司累计购电1137亿千瓦时,年度合同平均完成率为96;广西电网公司累计购电98亿千瓦时,年度合同平均完成率为72.由于资源分布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南方区域,广东作为电力受端大省的地位不容撼动。

  针对年度合约交易问题,《报告》指出,由于云南水电集中投产以及贵州红水河和乌江流域来水偏枯,南方区域年度合约交易完成率存在较大偏差。云电送粤年度合同电量完成率为112,黔电送粤年度合同完成率为85,以点对网向广东、广西送电的天生桥一级、二级和龙滩水电站完成率分别为71、77、59.

  除年度合约交易外,2013年南方区域开展了短期临时交易,合计交割电量79.5亿千瓦时。其中,广东电网购入56.3亿千瓦时,广西电网购入23亿千瓦时,海南电网购入0.2亿千瓦时。

  《报告》认为,短期交易为促进水电消纳和保障电力供应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交易信息披露不符合要求、部分交易未签订合同以及交易合同未按要求报备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规范。